《路得记》1-2章读经
《路得记》发生在士师时代,以色列灵性和道德普遍堕落的大环境下,呈现出的却是充满敬虔、爱与恩典的截然不同的景象。
用一个词概括《路得记》:“恩待”——原文亦指神对人所施的慈爱。
文中处处充满人对人彼此的恩待(即爱),充满神对人的恩典与慈爱。
本书以死亡开场,却以新生结束;以悲伤开场,以喜乐结束;以葬礼开场,以婚礼结束。
第一章(序幕)
1:1 当以色列“国中遭遇饥荒”的时候,一家人到摩押避难。
摩押地,从地理上看在以色列东边,位于死海以东的亚嫩河谷,当地土壤肥沃,物产丰富。因此从理论上看,应该更易于生存,避免饥荒的危害。可是结果却完全相反。
1:2 一家人名字的意思: “以利米勒”——我神为王
“拿俄米”——甜
儿子们:“玛伦”——弱者;“基连”——憔悴
1:3-5节 这家子是人财两空,倒霉到极点。可是6-10节中,是什么这么吸引人,让已经丧夫的两个外邦女子不愿离去?——可见其家庭中一定充满浓郁的爱,虽然一直是生病、死亡,却非常有爱。
1:11-13 拿俄米的可贵:为对方着想胜过考虑自己。
反观:常有婆婆/父母以伦理、信仰等为理由,将自己认为好的强加给人,辖制对方。而拿俄米却深知自由高过信仰,首先保障媳妇的自由。——高尚,出于真爱。
1:14-18 两个媳妇都很不错。拿俄米当时已处于绝望的状态,不能再生育再嫁人,而寡妇在当时的社会地位低,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看不到希望。所以第一个媳妇做的是人的正常选择,由此却更看出路得的高尚。
16-17节使用了犹太人擅用的反平行表达方式,即“夹汉堡包”的方法,中间句最重要:“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路得虽为摩押女子,却完全认同夫家的文化背景。她爱婆婆,爱其国家,爱神。
路得对真神的信靠和对婆婆的爱,超越苦难。——人在绝境中还能持有的,就只有爱。但若不是出于神,在这样的环境中,人又怎样还能持有爱呢?
1:19 “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好象并没饿死多少啊。
1:20-21 人在绝境中的哀歌。
拿俄米的心声:父母起名字希望我甜,我却深深体会到人生的本质是苦的。
人生不也是这样?我们离开神“满满地出去”,却是“空空的回来”。人想要“满满地”过,但最后往往是一场空。所有美好的情感,珍贵的东西都落空。
但拿俄米在绝境中,却不绝望。她知道这些的背后,都是神的作为。 在20-21节中四次提到 “神”,却没有埋怨。——“信仰不是用来解释苦难的,信仰是用来承载苦难的。”
而1:22节就像看到太阳悄悄从地平线上升起,看到希望。拿俄米刚唱完哀歌,展眼望去却是一片金黄。本节既是承上启下的一句话,又带出了主要故事的发生场所。暗示了命运的转折和 神祝福的到来。
第二章
2:1 人尚未知的时候,神已经预备。又见2:3,4中的“巧合”。其实都是神的手。
2:1-17 波阿斯的特点:1、大财主,有地位的人
2、与仆人关系好,很有爱心且敬虔
3、很关心他人(2:5 立刻的询问)
4、是个亲力亲为的人
拾麦穗的由来:利23:22,申24:19 出于神的恩典慈爱
2:17 “一伊法”约20公斤
2:18-23 拿俄米特意提到一个词:“至近的亲属”。参:利25:49,申25:5-10
“至近的亲属”在希伯来语中亦作“可代赎的亲人”,以后该字译为“救赎主”。
这种亲属关系须负起双重责任:1、赎回近亲无力赎的田地,2、近亲若无子嗣,要娶他的遗孀,所生的长子归在近亲名下,承受已死人的产业。
2:20,22 由拿俄米对路得所说所交代的,可见她已暗暗开始为媳妇筹划将来。
2:23 “收割完大麦小麦”:需要大概七个星期左右的时间。
“路得仍与婆婆同住。”可见路得信守承诺,忠贞。此外,为何用“仍”字,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下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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