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學--四福音合參: 168-173
主後2013年4月14日
由凡光弟兄帶領
所有的下列经文都发生在耶路撒冷
No. 168:耶稣第四次提及受害事。
經文: 太26:1-2
其他三次分别在No. 98,102和143
No. 169 祭司长凳商量捉拿耶稣
平行經文: 太26:3-5, 马可14:1-2, 路加22:1-2
他们商量不可再节期下手逮捕耶稣,因为有好多人认为耶稣是先知,拍引起民众暴动,但又不能再节后动手,因为耶稣可能离开了。
No. 170 犹大与祭司长商量卖主
平行經文: 太26:14-16, 马可14:10-11, 路加22:3-6
马太福音记载了犹大卖主30块银子。这是一个奴仆的价格,参出21:32,也是一瓶香膏的价格,参约翰福音12:5
犹大要利用与主朝夕相处的机会,及时通报大祭司。
No. 171 门徒预备逾越节筵席
平行經文: 太26:17-19, 马可14:12-16, 路加22:7-13
1. 主亲自预备逾越节筵席,门徒所遇见的正像耶稣所说的
No. 172 耶稣与门徒吃筵席
平行經文: 太26:20, 马可14:17, 路加22:14-18
主设立了饼和杯,来纪念主耶稣为我们身体破碎,宝血流出
No. 173 门徒争论谁为大
經文约13:1-20
每次耶稣说他要受害,门徒几乎都要争论谁为大。 参考104,144, 路9:46-50, 可9:33-37, 和可10:35-45
耶稣说你们不应像世俗一样,应该大的服侍小的,作首领的应当像服侍人的,就像主耶稣在地上所做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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