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5日 星期六

主後2016年10月9日主日敬拜 和平後的爭戰




主後2016年10月9日
和平後的爭戰
證道: 榮健牧師
經文: 約書亞記 22:10-34


I 背景

耶和华照着向他们列祖起誓所应许的一切,赐给他们全境安宁。他们所有的仇敌,没有一个能在他们面前站立得住。耶和华把所有仇敌都交在他们手中。【約書亞記21:44】

以色列人听见了,说:“看哪,吕便人、迦得人、玛拿西半支派的人在迦南地对面,约旦河一带地方,以色列人的境内,筑了一座坛。” 【約書亞記22:11】

II 關係破裂的原因-誤會

以色列人一听见,全会众的以色列人就聚集在示罗,要上去攻打他们。 【約書亞記22:12】

III 誤會產生的原因

    a. 做事的人沒有去解釋
    b. 聽見的人沒有有再問
    c. 人按過去的經驗作決定
    d. 奉神的名去作

V 誤會的化解

    a. 找適合的人幫助
    b. 用適合的話語來迴應

VI 誤會化解的結果

    a. 人看為美,神被稱頌
以色列人看这事为美;以色列人就称颂神,不再说要上去攻打吕便人和迦得人,毁坏他们所住的地了。【約書亞記22:33】


2016年10月8日 星期六

关系稳固:神与人系列(4)

係穩與人4- 立約者與承約者
God and Man3-  Covenant Giver and Receiver  

@2016-10-02
1.經文
Heb 8:6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Heb 8:7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Heb 8:8  所以主指著他的百姓說(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Heb 8:9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Heb 8:10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2.約
群體
  兄弟
  兄弟
  同盟國
雙向:
 
  權益
單向:
  國家法
  單位評估 
  父母的要求 獎勵

3.毀約
被要求的一方沒有遵行要求 
(不一定需要被要求的一方再有個別承諾,如國法)

4.神是創造的主
祂連我們頭上的頭髮都數過
以頭髮為例
成長期人有萬至十五萬根頭
構精密
長有時








神是創造的主,
祂有權單向立約
亞當之約
挪亞之約
亞伯拉罕之約
西之約
勒斯坦
基督的新

5.舊約時代約的三大信物
1.      血:這是立約的血。(24:8)
2.      條文: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1:8)
3.      約的証  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証據。(17:9-14)
Heb 7:1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
Heb 7:2  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繙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Heb 7:3  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
Heb 7:4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
Heb 7:5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原文作腰)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Heb 7:6  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
Heb 7:7  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
Heb 7:8  在這裡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裡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
Heb 7:9  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
Heb 7:10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原文作腰)中
Heb 7:11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
Heb 7: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Heb 7: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Heb 7:13  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
Heb 7:14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
Heb 7:15  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
Heb 7:16  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原文作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
Heb 7:17  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Heb 7:18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Heb 7: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Heb 7:20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
Heb 7:21  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Heb 7: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Heb 7:23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Heb 7: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Heb 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Heb 7: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Heb 7: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Heb 7: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6.經文
Heb 8:6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Heb 8:7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Heb 8:8  所以主指著他的百姓說(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Heb 8:9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Heb 8:10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7.新   靈的約, 耶穌提供舊約裡立約的信
Rom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Rom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關乎的宗教 vs 關乎死的基督教
藉著耶穌基督與我們立生命的約,永不改變。當心存感謝接受 遵從


应当孝敬父母(2)

當孝敬父母(2)
9/25/2016 @ MCCF
1. 經文
Exo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NIV) Honor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 so that you may live long in the land the Lord your God is giving you.
(CEV) Respect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 and you will live a long time in the land I am giving you.

2.第五誡
Deu 5:16  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Exo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3.十誡二部曲
與神有關的誡
1.除了耶和華 神以外,不可有別的神。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
3.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4.守安息日
與人有關的誡
    5. 孝敬父母

4.以經解經
Eph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Eph 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Col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5.三點結論
孝順=聽從父vs.
Follow, obey,  honor, and respect
:
得福
在主裡聽 vs凡事聽從父
Of course
討主

6.在世長壽的應許
In 1882, a group of 10 men and 1 boy from Roseto Italy set sail for New York. They settled down in Bangor, Pennsylvania
By 1896, a young priest Father Pasquale de Nisco came to the only church in town
The people in the new world preserved their culture, life style. Several generations lived together and elders were respected.
Dr. Stewart Wolf found that people under 65 in Roseto rarely had heart disease in 1950 but why?

7.Truth Reveals
(Malcolm
Gladwell: Outliers)
Death rate in Roseto was 30%-35 lower than expected
No suicide, no alcoholism, no drug addition, little crime, no one on welfare
People in Roseto were dying of old age
It is not because of diet, exercise, gene, or places they lived in, and they smoked and ate lard
The secret is Roseto itself where generations of families who lived together, grandparents are respected

8.箴言的印證 (1)
Pro 3:1  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或作:指教);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
Pro 3:2  因為他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
(不要忘記,)
與平安的應許
要謹
做起(不要不以為然)

9.箴言父母的教導Positives/Rewards:
Pro 3:1-2
Pro 4:3  我在父親面前為孝子,在母親眼中為獨一的嬌兒。
Pro 17:6  子孫為老人的冠冕;父親是兒女的榮耀。
Pro 23:24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中式的孝順(1)
顯親揚
孝經・開宗明義:“立身行道,揚名于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儒林外史·第一五回:「只是有本事進了學,中了舉人、進士,即刻就榮宗耀祖。這就是孝經上所說的顯親揚名,纔是大孝。」也作「顯姓揚名」。

10.箴言父母的教導:
Instructions/How to
Pro 1:8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
Pro 3:11  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或作:懲治),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 Pro 3:12  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Pro 4:1  眾子啊,要聽父親的教訓,留心得知聰明。 Pro 4:2  因我所給你們的是好教訓;不可離棄我的法則(或作:指教。 Pro 4:4  父親教訓我說:你心要存記我的言語,遵守我的命令,便得存活。
Pro 6:20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Pro 10:1a  所羅門的箴言: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
Pro 13:1a  智慧子父親的教訓;
Pro 15:20a  智慧子使父親喜樂
Pro 23:22  你要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
Pro 23:25  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11.當孝敬父(How)
要聽
不可輕看
不可厭煩
要謹守
不可藐視
要使父母歡喜

12.中式的孝順 (24 )

13.我兒: appear 22 times in箴言
Pro 1:8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
Pro 6:20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14.箴言父母的教導:
Negatives/Punishments:
Pro 10:1 b 愚昧之子母親擔憂
Pro 13:1b  褻慢人不聽(父親的)責備。
Pro 15:20b  愚昧人藐視母親。
Pro 19:26  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
Pro 20:20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Pro 28:24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Pro 30:17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15.不孝之子的逞
歷史上的第一件不孝事件: 9: 18-27
Gen 9:24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Gen 9:25  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Lev 20:9  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原文作血;本章同)要歸到他身上。
Deu 27:16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 do not respect; dishonor

16.心去孝敬父!
Mat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Mat 15: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Mat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Mat 15:7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Mat 15:8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Mat 15:9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17.:裡的經文有抵觸?
Mat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Mat 10: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Mat 10: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No. It is a matter of priority.

18.: 這裡的經文有抵觸嗎?
Gen 2: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Gen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Ans. No.  It is a matter of God’s design of family unit!

19.結論:
當孝敬父
Obey and honor your parents (地上的)
遵行神的道,謹守神的律例、誡命
Obey and honor God (天上的)
神的:
在世得福,得享長壽
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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